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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9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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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94人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3日8:00至11月24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综合科目。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测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等。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预计笔试结束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以各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3:1(不低于2:1)的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盖章确认):

(1)《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垂直管理单位任免机关出具的录用(招聘)文件、公务员(参照)登记表复印件、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任现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

(5)报考职(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合格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岗)位,缩减或取消该遴选(选聘)职(岗)位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实施。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岗)位,与面试时间统筹安排进行。

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各职(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且各项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差额考察。

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环节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基层服务年限、违规违纪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用人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选聘)人员,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考察环节出现人选空缺的,由用人主管部门商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人社部门将拟遴选(选聘)人员基本信息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及之后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下发到岗工作通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

遴选(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组织、人社部门。

七、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遴选(选聘)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八、重要提示

1.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或手机号,因报考者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2.报考者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机关遴选(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

3.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本次遴选(选聘)。

4.本次公开遴选(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者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2392732 市人社局2335799

报名技术咨询:2385592

点击查看>>>

1-1.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1-2.2023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3.2023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推荐表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gluo.gov.cn/info/1097/136394.ht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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