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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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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30人公告

【导语】2020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2019、2020、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海区简介

镇海位于东海之滨,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北濒杭州湾,南接北仑港,东临舟山群岛,与上海一衣带水,是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陆域面积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60万。自古以来,镇海一直是对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碇港,素有“海天雄镇”、“浙东门户”、“院士之乡”、“商帮故里”、“人文梓荫”之美誉。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宁波绕城高速和宁波轨道交通的建成通车,镇海成为北接上海、东出舟山的长三角南翼交通节点,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镇海产业基础雄厚,特色鲜明,位列全国工业百强区第29位、综合实力百强区第44位,2019年实现 GDP 1021.6亿元,财政总收入130.8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2507亿元。作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目前区内有国家级园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省级园区镇海经济开发区1个。镇海中官路双创大街作为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的核心区、先行区,入选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区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电器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以现代物流、航运、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商贸商务等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落户,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选聘对象

1、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9届、2020届、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以上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人数共30名,详见下表(见附件)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毕业于附件所列高校且相应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分别须在2019年9月30日、2020年9月30日和2021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相应各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面谈)、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9时至11月10日16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报考信息,获得荣誉包括: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每位考生应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5日9时至11月11日16时。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3.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2日9时至11月1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审核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现场资格确认(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面谈),时间初定为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选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镇海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需附2寸免冠照)、《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除上述材料外,2021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现在读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以及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中,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面谈不产生成绩,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特长与荣誉和工作愿景等。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核减选聘岗位情况将于现场资格确认(面谈)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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