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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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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导语】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成绩占总分数的20%,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注重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表现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完成后按照1:1确定体检对象,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选调;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3.各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详见《计划表》)。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

(1)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

(2)莲都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公示公告)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27603

咨询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057038、2271862

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附件: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1: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zwdt/gggs/202008/t20200817_4590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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