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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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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遴选公告

【导语】2020浙江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遴选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表彰奖励

1.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授予 “嘉兴市拔尖人才”称号,发放嘉兴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市级高端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

2.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在3年内按年度给予一定金额的专家津贴补助。

3.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给与30万元的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主要用于技术创新、工作室建设、合作交流、项目开发、人才培养等创新活动。

(六)管理服务

1.“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用人单位要做好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将其调动、离职、辞职等信息以及处分、考核等情况上报市委人才办和市建设局。

2.“城乡建设拔尖人才”入选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培养支持计划,加强对“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的日常管理,为人才的成长和作用发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3.市建设局设立“城乡建设拔尖人才库”,对入选者进行动态管理,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嘉兴市城乡建设拔尖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并终止其享受的一切相关待遇。

①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犯有经济、刑事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③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

④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

⑤调离嘉兴不再全职在嘉兴工作的;

⑥由于其他原因必须调整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申报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工作,宣讲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认知度。要将组织宣传工作贯穿申报遴选的工作全过程,扩大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的影响力。

(三)严格把握标准。申报遴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认真指导相关人员如实填写推荐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四)报送时间要求。各申报人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至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经所在地人才办同意后,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机关党委)。纸质材料1份(需盖章),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或市级主管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文本格式。

联系人:市建设局人教处(机关党委)联系电话:82872175;联系电话:82872018。

点击下载>>>附件1-4.doc

1.嘉兴市“城乡建设拔尖人才”申报表

2.嘉兴市“城乡建设拔尖人才”廉政意见表

3.嘉兴市“城乡建设拔尖人才”推荐指导数

4.嘉兴市“城乡建设拔尖人才”推荐人员汇总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城乡建设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j.jiaxing.gov.cn/art/2020/7/6/art_1633698_49907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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