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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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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导语】2020浙江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近2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乡镇新录用事业人员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选调生按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725室)。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住建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任书、近2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由县住建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将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的理由,同时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职位有效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2,未达规定比例的,其中选调1人的职位不开考,选调3人的职位按1:2的比例相应予以核减。如报名人数较少导致职位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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