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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淳安县委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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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淳安县委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导语】2020浙江淳安县委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中共淳安县委办公室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县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职位岗位等级为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室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文字、统筹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乡镇新录用事业人员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选调生按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212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中共淳安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任书、近2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职位有效报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未达规定比例的,按1:2的比例酌情核减公选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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