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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选拔55名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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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选拔55名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公告

【导语】2015天津市选拔55名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 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前,各区县组织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3. 面试

面试突出乡镇街道工作特点,侧重对解决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11月21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4. 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计算总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任职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由各区县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各区县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并进行把关。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各区县根据考察结果,研究作出任用决定,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选任。

(四)公示与审批

选任人选的有关情况应在其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和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对有信访举报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用。对有举报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五)任职和定级

选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确定职务与级别,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

政策咨询电话:83609410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tj12380.gov.cn

各区县报名地址: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滨海新区黄港生态区嘉泰路540号,滨海一号温泉酒店旁)

和平区:和平区委组织部1005室(和平区曲阜道81号)

河东区:河东区委党校B区125教室(河东区东兴路7号)

河西区:河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河西区小围堤道19号)

河北区:河北区委组织部415室(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南开区:南开区委老干部局一楼(南开区红旗路145号)

红桥区:红桥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红桥区勤俭道201号,区委楼608室)

东丽区:东丽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东丽区跃进路38号,区委北楼309室)

西青区:西青区委组织部429室(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2号,本区人员到所在街镇党委办公室报名)

津南区:津南区委组织部1105室(津南区八里台镇津港公路与天嘉湖路交口)

北辰区:北辰区委党校院内(北辰区延吉道13号)

武清区:武清区行政中心A楼415室(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宝坻区:宝坻区党员服务中心(宝坻区南关大街与南三路交口北200米路东)

蓟县:蓟县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蓟县渔阳北路1号楼县委322室)

宁河县:宁河县委组织部606室(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本县人员到所在乡镇党委办公室报名)

原标题:天津市2015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5年天津市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职位表.xls

2.2015年天津市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报名表.doc

中 共 天 津 市 委 组 织 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公 务 员 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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