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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昌吉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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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昌吉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21人公告

【导语】2015新疆昌吉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2)夫妻两地分居5年及以上报考人员。(3)对取得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后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5、加分认定办法如下:符合上述第(1)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结合报名信息给予加分认定。符合第(2)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和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其何时从何地何单位调入),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配套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第(3)项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加分条件审核表》,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配套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因素未能在2015年4月30日前提供详实加分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7、遴选职位表中涉及到专业类别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

8、报名期间,每天通过昌吉州人才网(www.cjrc.com.cn)发布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并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各职位参加笔试人数。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3)而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放弃遴选。改报遴选职位的,在原《报名推荐表》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职位,及时传真至0994-2344908,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列为报考对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地点设在昌吉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3、成绩公布

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按各遴选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取消该职位。

2、面试要求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相关资料、手机等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题本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根据遴选单位要求,部分职位将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费每人40元,由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3、综合成绩计算及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60%。

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体检

入闱体检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仅作为入闱下一环节的门槛。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各遴选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提前1天到州公务员局报到,领取体检通知书。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经书面申请,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差额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1:1比例确定拟公示人员。对拟公示人员所在县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分别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

对县市纪检监察部门有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的,经组织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经体检、考察、公示,如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予以空缺。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

(二)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包括面试考官、体检医生)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已调入的予以清退,5年内禁止参加各类遴选考试;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994-2342893

昌吉州公务员局考录培训科 0994-2347621

监督电话:

昌吉州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94-2337668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206221

原标题: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简章

点击下载>>>

1、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职位表.xls

2、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3、2015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doc

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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