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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7江西万载县选调机关人员2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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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7江西万载县选调机关人员23名公告

2017-04-11 17:48:36 | 来源:万载县人民政府

【导语】江西:2017江西万载县选调机关人员2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补充县直部门工作人员,规范人事调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名额

此次共选调公务员、事业编干部23名,其中:公务员2名、事业编干部21名。具体岗位如下:

1.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2名;

2.县委宣传部中心报道组事业编干部2名;

3.县编办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名;

4.县审计局信息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固定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

5.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事业编干部3人,非税收入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人;

6.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干部1名;

7.县社保局事业编干部3名;

8.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事业编干部1名;

9.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干部3名。

二、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且经公开招考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事业编岗位的,必须是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不含学校、医院);报考财政、审计岗位的,必须具有财政、审计专业资质,其中乡镇财政所人员不能报考非税收入管理局岗位。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尚在最低服务年限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交流或转任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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