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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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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5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市委政法委员会等21家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市委政法委员会等21家单位共有遴选计划65个,具体见《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郴州党建网(http://www.czdjw.org.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和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县级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对遴选对象范围有特殊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对报考人员身份有疑义的,经遴选单位提出,由市委组织部认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部分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遴选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从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因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7.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人员的现有职务级别和职级能否保留由遴选单位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公开遴选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先到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见《职位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最新的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具体审查材料详见《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

根据部分遴选职位设置的特殊条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请报考人员尽早联系遴选单位做好准备,并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遴选单位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资格核实工作覆盖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2.体能测评

报考郴州市公安局(含所属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职位的在报名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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