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蚌埠高新区遴选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每天更新浙江公务员遴选:浙江遴选考试公告、浙江遴选报考条件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效解决课后服务师资短缺问题,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根据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遴选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文化艺术类:美术、音乐、传媒、戏曲(剧)、书法、舞蹈、器乐演奏、口才训练、泥陶制作等;
(二)体育类:足球、轮滑、体育舞蹈、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蹦床、散打、田径、围棋、象棋、自行车、排球、武术、游泳、网球、曲棍球、击剑、柔道、摔跤、拳击、射箭等;
(三)科技创新类:机器人组控、科技小制作、三模(航模/船模/车模)、魔方、科技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设计与打印、编程设计、无人机、无线电科技等;
(四)综合实践类: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等;
(五)语言类: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
二、遴选对象
校外机构主要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等,校外社会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具备资质的文艺或体育专业人员、科技工作者、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
三、遴选要求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力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一)校外机构具体要求
1.若机构类别为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以“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已合规机构”为遴选前置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资格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设立核准书。
3.具备进入学校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无在其他区域被取消入校服务资格的经历,且无受行政处罚的经历。
5.具有两年(含)以上培训经验。
6.机构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人员具体要求
1.爱国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具有与进校开展教育教学、课后服务活动内容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开展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5.外籍人员须具有工作签证、居留许可证及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
四、遴选时间安排及流程
2026年8月6日—8月12日。申报机构(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报送: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每项单独文件夹命名并盖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3084863@qq.com。
纸质版报送:提供材料清单内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现场查验,核验通过后确认报名。
(一)校外机构需提交材料
1.申报表:《高新区课后服务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申报表(附件1)》《个性化课程申报表(附件2)》《参与课后服务校外机构信息汇总一览表(附件4)》。
2.资质证明材料: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同步提交文化、体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
3.课程配套材料:各申报课程完整教学设计文本,包含教学目标、体系构建、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课程简介MP4格式视频(不超过100M)或教学课件PPT;课程课后服务安全预案;涉及课程耗材的,需提交完整耗材清单、耗材实拍图片及价格标注明细。
4.信用材料:《信用承诺书(附件5)》。
5.收费明细材料:机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对应课程材料费报价明细表。
6.综合佐证材料: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等);两年及以上培训经验佐证材料;各级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等能够证明机构办学实力的资信文件。
(二)社会专业人员需提交材料
1.申报表:《高新区课后服务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申报表(附件1)》《个性化课程申报表(附件2)》《参与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
2.个人资质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非遗传承人可放宽学历条件);教师资格证或对应授课项目的专业从教资格证明。外籍人员需额外提供工作签证、居留许可证及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
3.个人备案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个人从业、授课业绩材料。
4.课程配套材料:各申报课程完整教学设计文本;课程简介MP4格式视频(不超过100M)或教学课件PPT;课程课后服务安全预案;涉及课程耗材的,需提交完整耗材清单、耗材实拍图片及价格标注明细。
5.信用材料:《信用承诺书(附件5)》。
6.收费明细材料:个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对应课程材料费报价明细表。
7.补充佐证材料:个人授课经验、行业荣誉、专业资质、非遗认定等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三)组织评审
2026年8月13日—14日。按职责权限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2026年8月15日前。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围对象。
五、遴选程序
(一)进校原则
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按遴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经区社会事业局等部门遴选后,确定入围名单并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学校按相关程序选择入围对象参与本校课后服务。进校后,须全面公开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时间、内容、收费标准等,接受监督。各校选定的对象需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及安全协议,并登记造册,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教师。
(二)规范服务
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服务成效。
(三)质量评估
各学校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率低于80%的个性化课程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相关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不得参与该校课后服务。
六、遴选监管措施
在学校引入校外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课后服务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区社会事业局将终止其在本区的服务资格,并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是否进一步处罚、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或上传至“信用中国”平台,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其主管部门: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或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因服务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表不当言论或开展商业推广活动的;
4.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
5.侵犯学生身心、名誉、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6.恶意在校招揽生源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招生秩序的;
7.违规干预培训机构或社会专业人员遴选和使用的;
8.校外机构服务期间年检未通过,或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许可证的;
9.服务水平低下,或因自身经营原因导致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设施已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
10.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1.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的情形;
12.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13.一学期无故更换教师达2次及以上的;
14.向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要求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的;
15.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或公布培训对象学业成绩和排名的。
区社会事业局和学校将做好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将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的服务成效作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
七、相关说明
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所有申报材料按时间节点上报至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411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4071177,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即视为材料核验不通过。
区社会事业局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结合课后服务需求每年遴选一次;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存在提供虚假资质证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侵犯学生权益、服务水平低下、恶意招揽生源、出现较大管理过失或不良社会影响、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秩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坚决取消服务资质。
附件1:
高新区课后服务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申报表.docx
附件2:
个性化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5:
信用承诺书.docx
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8月6日
原标题:关于高新区遴选校外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tz.bengbu.gov.cn/xwdt/tzgg/141083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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