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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7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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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7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导语】河南:2017郑州市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1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体检情况,按照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个别考生不能确定为选调(聘)考察对象,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公示。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组要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选。

(八)试用。拟选调(聘)人员到选调(聘)职(岗)位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九)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聘)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咨询电话:

0371-69820760(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督电话:

0371-69822600(新密市纪委)     0371-68508258(新密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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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附.doc

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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