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6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遴选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到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事业人员(8级及以下)1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应具有3周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达到招录时服务年限。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12日;所有报名对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过程始终)。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1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地址: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市委群楼)。联系电话:0826-2361912。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3日到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市委办公楼裙楼)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遴选名额或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
(三)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作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市委群众工作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到市委群众工作局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经研究确认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调动
根据试用情况,经市委群众工作局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61981。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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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广安市委群工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