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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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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4人公告

【导语】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高明区纪委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科员4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2.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汉语言文学及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邮寄至高明区纪委办公室。我委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潘少芳;联系电话:0757-88881359;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高明区纪委办公室;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高明区纪委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相关考试,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委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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