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6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岗位空缺,优化人员结构,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研究决定,从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选调3名人员充实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选调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1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7日9:00—11月10日18:00;缴费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100元/人的笔试费用。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并在有关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市环保局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成功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16日9:00至16: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超过20名的,将直接组织结构化面试。若超过 20名的,将组织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