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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宾阳县纪委监委选拔公务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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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宾阳县纪委监委选拔公务员5人公告

【导语】2021广西宾阳县纪委监委选拔公务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充实县纪委监委工作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强化执纪监督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宾人调领发〔2020〕2号)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委计划面向全县政法系统公开选拔公务员,现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县纪委监委一级科员职位,共5人。

二、对象范围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等政法系统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执纪、执法、财会、审计、文字综合岗位上工作,专业水平高、成绩突出获得过各种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范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以及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或未满国家规定、培养协议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公开选拔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拔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3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3月10日8:00至3月19日18:00持报考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308室报名。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分值为100分。

(一) 面试人选确定

选拔机关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通知发出前,县纪委监委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

(三)面试通知

县纪委监委负责书面通知面试人选,通知面试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四)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县纪委监委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均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人选。县纪委监委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公开选拔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公开选拔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的顺序可以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实际调整。

(三)体检。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县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拔对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

(二)公示。选拔对象,在县纪委监委、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宾阳融媒体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办理交流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选拔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调离县纪委监委,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三)选拔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违反选拔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8222227

中共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宾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宾阳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公开选拔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t4676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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