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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安宁市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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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安宁市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2021-02-20 16:22:15 | 来源:云南考试招聘网

【导语】2021云南省安宁市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履历业绩评价加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人员。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的考生,须提前3天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资格复审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人数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履历业绩评价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为履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及专业特长等。分值设置详见《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6)。

进入履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提供《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及相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履历业绩评价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履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以计分方式体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由选调机关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通过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九)选调资格保留

选调岗位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员1:2确定保留1年选调人员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纳入安宁市选调人才库人员条件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位)放宽至32周岁(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

(十)办理调动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提交考察意见,经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入人员本科学历的一律按一级科员重新定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按四级主任科员定级,并保留原工作经历及年限。选调到安宁市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从正式调入我市之日起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跨区调动或参与省、市相关部门公开遴选或选调。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报安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禁止其参加安宁市公务员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需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0871-68686805(安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90637(安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871-68692586(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附件1:网络报名流程.doc

附件2:云南省安宁市市情简介.doc

附件3: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附件4: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5: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原标题: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kszp.com/zhaopinzixun/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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