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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遴选公务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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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遴选公务员9人公告

【导语】2020湖南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遴选公务员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所有报考人员都须参加公共科目测试,报考需要专业知识测试职位(具体见《职位表》)的人员还须参加专业知识测试。

公共科目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或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在株洲组工网(www.0733.gov.cn)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单位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交遴选单位审查留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该面试最低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包括公共科目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私自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名单在株洲组工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相关要求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十、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咨询遴选单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020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考务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各遴选单位职位条件等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点击下载>>>

1.2020年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2020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1-4见:http://www.0733.gov.cn/gggs/gggs/2020-12-24/2020122428524.html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株洲市市直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0733.gov.cn/gggs/gggs/2020-12-24/2020122428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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