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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郴州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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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郴州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44人公告

【导语】2020年湖南郴州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4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市委办等18家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信息

市委办等18家单位共有选调计划44个,具体见《郴州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郴州党建网(http://www.czdjw.org.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或http://61.187.189.252/)和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范围

1.市委办、市人大、市公安局(含北湖、苏仙、白露分局,交警支队、警培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审计局、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联、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17家单位的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选调:全市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2.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选调范围:

①检察官助理岗位面向全省纪委监委、检察、法院、公安、司法(含监狱)系统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选调。

②会计、司法行政岗位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部分职位对选调对象范围有特殊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附件1)。对报考人员身份有疑义的,经选调单位提出,由市委组织部认定。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部分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选调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4.具有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因本轮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公开选调职位对报考条件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1月30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五、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先到报考的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见《职位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郴州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最新的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具体审查材料详见《郴州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

根据部分选调职位设置的特殊条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请报考人员尽早联系选调单位做好准备,并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选调单位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资格核实工作覆盖选调工作整个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2.体能测评

报考市公安局(含北湖、苏仙、白露分局,交警支队、警培中心)职位的在报名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选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联系不畅者,责任自负。

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未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网上注册程序。

3.网上注册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至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或http://61.187.189.252/),进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已在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注册过账号的,不再注册,完善信息后可以直接上传照片。注册信息提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

网上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 日9:00至12月16日17:00。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或http://61.187.189.252/)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选择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选调职位报考,提交报考职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不能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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