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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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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2人公告

【导语】湖南:2016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充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1名,离退办管理岗位人员1名。以上均为公务员岗位。

  三、选调范围

  长沙市各级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需从事专职文字工作2年(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2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5、专业条件:报考文字综合岗位不限专业,报考离退办管理岗位需具有临床医学专业。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大楼北栋310室。

  (3)报名要求。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审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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