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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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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广东)

【导语】2020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广东)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名单详见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本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行政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和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思想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在党委部门工作的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将报考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委编办(电子邮箱:fssbb@foshan.gov.cn)。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市委编办选调+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25日,以市委编办收到报名材料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报考证明文件等扫描件,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公开发表的文稿扫描件(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名的,由市委编办决定是否中止选调工作。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前视情况组织面谈,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6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报考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如有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

(四)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市委编办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形,由市委编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经市委编办室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机构编制网(http://www.fsbb.gov.cn/zxdt/tzg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联系和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0757-83035453、0757-83032981。

点击下载>>>

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全国双一流高校名单.docx

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szzb.gov.cn/gwygl/202011/t20201118_7733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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