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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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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导语】2020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符合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要求。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第5、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聘用后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结合本次公开选聘的程序安排,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资质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0年10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nan.gov.cn/)和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集中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渭南饭店137、138房间。

报名方法:

(1)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岗位。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4)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 张(含电子版)及其他报名资料报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5)其他报名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进入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④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根据岗位需要提供);⑤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印证资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行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要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复审,复审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资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因涉密、专业特殊等原因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已通过资格审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被取消岗位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报考者可选择改报或放弃。重新改报的,在原《报名推荐表》上将“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两项手写修改后报该岗位所在选聘单位,并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印制并发放。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01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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