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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6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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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6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公告

【导语】青海:2016西宁市委组织部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考察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选调方式,由西宁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选调考试综合成绩主要由笔试成绩、心理测试得分、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得分、跟班学习表现得分构成,总分值100分。

  1.笔试:获得考试资格的报名者参加笔试(闭卷),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拟定于9月上旬前进行笔试。

  2.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

  3.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成绩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可提供曾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面试。

  4.经历业绩评价: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选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5.组织考察:报名者在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后,对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西宁市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调取档案、谈话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跟班学习和考核、流动手续: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成绩排名提出跟班学习人选,经西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与原单位协商后,进行公示,并通知本人。跟班学习期一般为三个月,跟班学习期满后,进行考核,跟班学习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经综合成绩排序,提出选调人员流动意见,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

  此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和职务,工作人员选调后为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管理岗位职员,由西宁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由西宁市委组织部会同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电话:0971—8230445

  传真:0971—8212292

  监督电话:0971—12380

  原标题:2016年西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报名表

  中共西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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