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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南通市级机关遴选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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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南通市级机关遴选48人公告

【导语】江苏:2016南通市级机关遴选4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48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或园区机关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

  (4)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担任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9:00~8月2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6日9:00~8月27日18:00。

  所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报考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28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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