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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市三类人员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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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市三类人员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50人公告

【导语】2020江西南昌市三类人员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5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择优选拔机制,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昌市2020年度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和群众公认,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县区组织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突出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组织测试;

(四)坚持分县区选拔使用,由各县区根据编制和领导职数空缺情况提出计划。

二、

选拔计划

全市共选拔50名。其中从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22名,从村(社区)干部中选拔13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4名,从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中选拔1名。

三、

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必须现为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区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履行乡镇街道职能的管理处、工业园区所辖有关方面人员一并纳入。

2.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必须任现职连续满3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累计满5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6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后改任副职的人员,不影响其届中参加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资格条件和任职年限的连续计算。

3.优秀大学生村官:必须服务期满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且现仍在乡镇(场、街道)或原服务地所在县区工作;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驻村第一书记满2年。

上述选拔范围人员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原因不宜参加选拔的。

四、

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各县区、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到所在乡镇(场、街道)报名。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直接到县区组织部门报名(市直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到原驻村所在县区组织部门报名)。上述人员均不得跨县区报名。

(二)资格审查。乡镇(场、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报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差额组织推荐。由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委派工作组实施。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不实行差额组织推荐。

差额组织推荐包括署名推荐、量化评分和审核确认三个环节。根据考核量化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按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不低于5:1、事业编制人员原则上不高于15:1、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不高于10:1的比例分类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数。审核确认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分类考试。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区、开发区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核量化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入闱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数(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根据笔试成绩和奖励表彰加分计算总成绩)。同时,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如发现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等影响选拔的,取消面试资格,对缺额可依次最多递补两次,并及时进行公告。面试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量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选拔计划数为3名及以下的,差额1名;选拔计划数为4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小数点舍去)。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并及时进行公告。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实行等额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含奖励表彰加分)、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含奖励表彰加分)高低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各项成绩均同分的,则加试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过程中,须再次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等影响选拔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取消其考察资格。

(六)决定任职。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组织部门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县区、开发区常委会(工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要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由县区、开发区负责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且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经组织任命或当选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未当选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南昌市2020年度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d7EHa8IRSi7yDspON4x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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