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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选调6人公告(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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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选调6人公告(安徽)

【导语】2020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选调6人公告(安徽)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现就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6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宿州市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司法、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或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市直单位选调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6.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6: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 9月11日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具体考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试须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规党纪知识掌握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公告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市纪委监委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党员证明;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放弃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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