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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三明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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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三明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导语】2020福建三明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和《三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部分市级机关内设科室副职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计划面向县级以下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9名。遴选机关、遴选职位、遴选人数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三明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报名范围如下:

1.三明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三明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或事业单位中因机构改革等仍保留参公身份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以下工作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上述遴选范围,均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系统在三明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品行端正,

群众公认。

2.具有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 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 1979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即 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报考内设科室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相同或以上层次职务职级。若高职低报,并通过遴选的,按遴选职位对应职务职级予以任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高于其任现职前的职务职级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及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以 2020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或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录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党委(党组)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平时表现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推荐。报名主要方式是通过电子邮箱或到现场报名。各遴选机关具体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遴选职位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本次遴选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 8月 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判断清楚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快递)至遴选机关承办科室,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遴选机关公布的邮箱(纸质材料随后快递寄出),逾期不予受理。寄件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三明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上粘贴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命名为“县(市、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电子邮箱发给遴选机关。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或摘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经县(市、区)委组织部确认后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和历年年度考核情况需填写详尽并准确无误);

(6)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7)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电子版报名材料应为 pdf格式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县(市、区)+姓名+遴选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各遴选机关根据本公告和《遴选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各遴选机关通知其参加笔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在报名时间内未及时交齐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准确不规范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1人的取消该遴选职位,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2人及以上的按3:1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因取消遴选计划造成报考该职位报名人员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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