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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绥化市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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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绥化市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导语】2020黑龙江绥化市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全面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激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社会治理,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本次遴选共126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其中,肇东市17个,安达市8个,海伦市24个,兰西县13个,庆安县9个,绥棱县5个,望奎县7个,明水县13个,青冈县14个,北林区16个。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

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退休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其他村干部,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种田大户、乡村医生,返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鼓励35周岁及以下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报名参加遴选。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依法治理能力强,廉洁自律意识强;

2、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外,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侦查的;受到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的;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涉嫌职务侵占,造成严重后果的;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破坏、妨碍基层选举,破坏民族团结,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尚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原则上不跨县(市、区)报名。绥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可选择报名参加户籍地、出生地、成长地岗位遴选。遴选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三、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遴选的方式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采取自愿报名、党委(党组)推荐、面谈考察、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遴选的程序

1、个人报名。绥化市直和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报名;其他人员向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绥化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提交本单位党组织或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16点30分结束。

2、单位推荐。各党委(党组)将本地本单位报名人员汇总, 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填写《绥化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2),绥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报市县组织部门。绥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推荐的报名人员,需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3、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联审,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4、实地考察。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熟悉情况人员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走访、查阅相关工作资料等方式,近距离考察识别。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全面掌握其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并进行打分。

5、综合比对。县(市、区)委组织部结合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按照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进行分析研判、综合比对,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6、公示任命。对拟任职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由乡镇党委正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并按照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

四、政策待遇

1、到村任职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与单位工作脱钩,并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原职务职级待遇,在村任职时间,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退休干部,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每年发放3万元交通和租房补贴,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非在职社会人员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按规定享受当地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

2、通过本次遴选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任满3年。机关事业单位到村任职干部,年度考核和实绩考核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优秀”和“实绩突出”评定不占原单位指标;对于贡献突出的,按照人才工作体系优先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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