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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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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人公告

【导语】2020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人,其中,选调员额检察官2人,选调检察官助理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公务员身份(以公务员登记为准);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员额检察官职位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任初任检察官应具备的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员额检察官具体职位条件。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20年6月1日,含当日)。

2.检察官助理具体职位条件。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20年6月1日,含当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年度考核中曾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海林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lin. gov.cn/)下载《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djhl.hljjcy.gov.cn/)下载《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微信公众号(海林检察)下载《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3845333433@163.com),会同3张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一并邮寄至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高红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信封注明:公开选调;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北林街107号,邮编157199;以邮寄时间为准)。也可携带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考生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等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可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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