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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年莱芜市直机关遴选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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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年莱芜市直机关遴选19人公告

【导语】山东:2016年莱芜市直机关遴选1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相关成绩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人数比遴选职位计划增加1名。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报名表》等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考试及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分别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遴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莱组发〔2016〕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34-6215024(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0634-622927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附件1:2016年莱芜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16年莱芜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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