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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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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1人公告

【导语】2020福建宁德市财政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开展面试工作

宁德市财政局将对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方式为:面谈综合测评或结构化综合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将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适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报名人员,并在宁德市财政局官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工作方案。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1.面谈综合测评方式:

若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确定有关人员组成面谈综合测评工作小组,采取面谈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打分,根据综合测评情况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测评分数满分为100分,在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即视为不合格,将不予聘用。面谈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人员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结构化综合面试方式:

(1)若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人的,将进行结构化综合面试。

(2)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组负责组织。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综合面试题型为公共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1名。面试成绩相同时,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综合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在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考生最终综合面试成绩平均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即视为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3.获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因故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报名人员事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开展面试工作规定时间的2天前及时告知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供“个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一式一份。

4.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并在宁德市财政局官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开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2.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送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宁德市财政局官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3.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审批,并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由拟聘用人员在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时间内,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逾期未办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引进政策待遇

1.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与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2.引进人员,除享受本市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 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 万元;补助款分5 年平均发放)。首套房认定标准按照《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首套房补助操作细则》(宁建房〔20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引进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引进人员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对外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再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

4.引进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5.上述补助条款与《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方法》等我市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的公告》的有关要求,核对引进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引进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聘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报名人员进行信用查核,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根据工作需要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可在已进入引进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前3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选拔引进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若无相关符合引进条件人员报名或经面谈综合测评、结构化综合面试、体检、考核等无相关符合条件拟聘用人选的,我局本次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工作将自然终止;

7.业务咨询电话: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0593-2368062、0593-2368010);

8.本公告由宁德市财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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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财政局公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报名简历表.docx

宁德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拔引进“财政金融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j.ningde.gov.cn/tzgg/202004/t20200413_1298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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