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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张家界市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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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张家界市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第一批)

【导语】湖南:2016张家界市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第一批)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经研究同意,我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直单位第一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共19个职位28名计划。具体详见《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职位汇总表(第一批)》(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体每个职位的报名范围详见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围”栏(各职位面向范围均不含省驻张单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单位(含参管单位)遴选职位均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遴选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以各职位公布的为准,其中:年龄3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的,即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的,即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撰写文稿或发表文章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各遴选职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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