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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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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2人公告

【导语】四川:2016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机关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3.熟悉经济工作,擅长公文写作;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28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5:1,在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5室(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227号)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签字盖章)。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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