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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6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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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62人公告

【导语】吉林:2016年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遴选6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储备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公务员局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长春市直、区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遴选面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长春市直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城区机关、长春市2012届乡镇街道选调生、省法院系统2011届至2015届选调生、省检察院系统2013届至2015届选调生、试用期和基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能参加此次遴选。

  按照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省内招考的公务员有基层服务期限的是:2012年以来县级(不含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市)局及其以下机关(单位),省、市州直部门(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省法检系统选调生);基层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它不适合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况;

  9.身体健康;

  10.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其中,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情况按截止2016年3月23日计算)。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录“长春党建网”(www.ccdj.gov.cn)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crs.gov.cn)查询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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