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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6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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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6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33人公告

【导语】内蒙古:2016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3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内组发[2013]11号)和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赤峰市政府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公局发[2016]14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为市公安局等14个行政机关和5个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遴选职位情况可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或单位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市政府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

  2.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只可报考市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3.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基层工作经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后出生);

  6.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

  7. 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9:00至3月10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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