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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遴选(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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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遴选(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导语】2019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遴选(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牢记。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以下材料电子文档(相关材料扫描后,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至1000KB以内)一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①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工作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⑤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信息采集表;

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

⑦近期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审核推荐。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现任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现任职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考生。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后,确认报名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如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视情况核减拟遴选(选调)人数,并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核减公告。

5.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

③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套,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原件;

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且超过录取线的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组织考察

1.体检。组织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启动考察程序;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组织考察。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在遴选(选调)人选工作单位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对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3个工作日之后放弃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中心负责工作领导任组长,各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事处、办公室、机关纪委及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中心纪委负责对遴选(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ks.cn)为本次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5488。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2.报名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承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8月28日

原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fzzx.jl.gov.cn/xxgk/tzgg/201908/t20190828_6047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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