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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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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广东)

2019-08-01 17:40:47 |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9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广东)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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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兴宁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若干名公务员,从事调研、写作、督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兴宁市直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镇(街道)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7月30日后出生);

4.应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 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肯吃苦耐劳,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工作经历者优先,报名时可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1-2篇;

6. 不受服务基层工作年限影响;

7. 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 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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