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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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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10人公告

2019-07-05 18:44:43 | 来源: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9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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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考调公务员10名,全部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拟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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