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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补充选调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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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补充选调11人公告

2019-05-29 18:33:10 |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9天津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补充选调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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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干部交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调入工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区(含市管单位)公开比选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

本次公开比选职位为我区部分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具体见职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应具有与比选职位相当的职务层次,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组织观念、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业务素质好,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区直单位和街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一般应参加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在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4.符合公开比选职位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选:尚在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上述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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