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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大连金普新区遴选公务员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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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大连金普新区遴选公务员33人公告

【导语】辽宁:2015大连金普新区遴选公务员3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金普新区公务员队伍结构,为金普新区发展做好专业性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规,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金普新区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金普新区共有10个产业园区公开遴选公务员33人,主要职位为电子商务、招商、财政、金融服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具体职位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遴选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征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职(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全日制“一本”院校),或全国“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

  4.需具备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含试用期,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8月31日);

  5.具有公开选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于2015年9月6日通过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大连金普新区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进行职位查询。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10月23日。考生需在网络报名时下载《大连金普新区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j_gwyc@163.com。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提出初审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遴选期间发现查实的,立即取消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取消录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遴选各职位最低达到1:4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职位取消,取消职位将及时公告。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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