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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原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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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原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3人公告

【导语】河南:2015原阳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新发〔2015〕7号)精神,推动全县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新乡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人。

  一、选调计划

  县委巡察办公室、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13名。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经历及会计、审计专业的人员优先使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原阳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大专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省委选调生和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3)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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