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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5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选调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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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5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选调4人公告

【导语】新疆:2015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审查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司法考试资格证原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

  (三)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组织部共同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考察。考察时应对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提出选调建议,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及选调

  对入围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1、选调人员的检察官等级按有关规定予以转任;

  2、选调到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其配偶的工作调动、住房及子女就学等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六、选调纪律

  1、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2、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将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原标题: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博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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