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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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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2人公告

【导语】四川:2015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绵阳高新区党工委同意,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职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李芝军,联系电话:0816- 2564013,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南路。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选调意见,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选调知识产权审判员的还应提交《法律资格证书》(A证)、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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