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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上半年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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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上半年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6人公告

【导语】四川:2015年上半年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意见(试行)》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26名,具体职位详见《2015年上半年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副科职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2.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含管委会)的,应在乡镇工作满2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正在接受立案侦查、立案检查(调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5.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6.新招录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上级有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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