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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阳市委组织部选调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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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阳市委组织部选调38人公告

【导语】河南:2015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阳市委组织部选调3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8名。(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ess.gov.cn)和安阳党建网(www.aydj.gov.cn))

  一、选调计划

  (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8名(以下简称“职位1”)。

  (二)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20名(以下简称“职位2”)。

  (三)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廉政教育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以下简称“职位3”)。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职位1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人员。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职位2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市市直机关在编在岗,且已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人员。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职位3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科员和全供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一般工作人员(聘干和工勤人员除外)。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办事认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2、报考职位1、职位2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3、报考职位3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1983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县(市、区)报考者到所在县(市、区)纪委报名,市直各单位报考者到所属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报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报考者到所在区纪工委报名。中央、省驻安单位和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到安阳市纪委组织部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日的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安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阳党建网下载。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报考职位3的不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以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份(30kb以下)。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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