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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东安县委组织部选调(选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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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东安县委组织部选调(选聘)5人公告

2018-02-10 10:35:25 | 来源:东安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8湖南东安县委组织部选调(选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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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东安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选聘)。

二、选调(选聘)职位、人数

1. 县干部人事档案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2.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 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3. 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积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报考县干部人事档案室岗位,要会熟练操作计算机;报考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岗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以上工作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选调(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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