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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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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2017-12-20 21:42:33 | 来源:高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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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二)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具有广东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者或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选调成功者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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