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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16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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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16人简章

【导语】湖南:2015年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16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珠晖区直机关和珠晖区法院、检察院干部结构,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拟对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全区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直机关工作人员8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公开选调职位为区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科员。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科员;选调区法院审判人员、执法人员面向全省法院系统法官;选调区检察院检察员、文秘、会计、计算机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检察系统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区法院、区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5年3月3日,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珠晖区政府机关北六楼)。

  2、报名要求

  (1) 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区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准考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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