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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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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5人公告

2017-12-01 19:17:11 | 来源:新野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7河南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岗位要求,考察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岗位人选名单。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有选调人员的考核、提拔、奖惩等均纳入选调单位管理,各项待遇保障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被录取后,确定服务期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一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51

原标题: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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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新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 2017年新野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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