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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枣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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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枣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8人公告

【导语】2017山东枣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选聘)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遴选(选聘)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差额考察人选按下列要求确定:遴选(选聘)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

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选聘)单位报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遴选(选聘)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报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情况分别在枣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zzhrss.gov.cn/web/rsks)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遴选(选聘)机关按遴选(选聘)职位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选聘)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85869、3314511、8662859

技术咨询电话:3312940

原标题: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xls

2、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考指南.doc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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